组,不再更改。决赛进入前300名排列名次,入赏多者为胜,如入赏羽数相同,按第一羽先者为胜;
4、另外特设两关决赛鸽王奖杯一只;
5、决赛当日到次日18:00为有效报到时间;
6、如决赛未报满,余下奖金由参加决赛鸽而未获奖鸽均分;
六、竞赛规则:
1、严格执行中鸽协《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决赛前不少于10-12次训放,各站训放情况均及时在网上公布。
3、一关决赛后将公布并发出参加二关决赛鸽名单;请鸽主将参赛鸽血统书于二关决赛之日前邮寄给本中心或决赛时递送;
4、两关赛使用电子扫描设备自动显示排名,如遇电脑计时系统出现故障,由裁判长按《竞赛规则》处理。
5、两关赛均由省、市信鸽协会委派裁判负责监督执行。
七、公棚管理:
1、幼鸽进棚配戴电子环,3月1日以后每10天在网上公布一次,幼鸽若有异样,及时与鸽主联系,并网上公布,直至决赛结束;
2、集鸽期内发生游棚、病亡鸽,及时通知鸽主迅速补送。如无幼鸽补送,即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3、8月18日由省、市鸽协组织全面清棚,并邀请广大鸽友到现场监督清棚。
4、清棚前后死亡或游棚赛鸽作自然淘汰处理,主、监单位不负责赔偿。
5、公棚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6、本中心全部以混合饲料精心饲养,精心选配专业人士科学管理;
八、获奖鸽拍卖及归巢鸽处理:
1、决赛获得前300名的优胜鸽及境外归巢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出的成绩鸽以及一关成绩鸽,鸽主凭参赛卡结帐。
2、按惯例拍卖费60%归鸽主,30%归本中心,10%为本中心拍卖公务费用。
3、没有拍卖出去的获奖鸽,鸽主在拍卖后10天内每羽交200元领回获奖鸽,如不领视为放弃。归巢鸽在拍卖后10天内每羽交50元领回,过期由本公棚处置;
4、指定鸽在两关决赛前组织实施;
前三名奖金分配:冠军40%;亚军30%;季军15%;
5、获奖鸽主所得奖金、拍卖收入和个人所得税均由鸽主自理;
6、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扬州星河赛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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