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令等)、火灾或在运输途中遇车祸等意外情况,根据体育比赛的原则,本次比赛自动取消,未归巢鸽视为正常淘汰,退还参赛费,主办单位不负赔偿责任。若重新比赛,另行通知。
5、禁止利用一切非法手段作弊,一经查出按中鸽协规则处理,追回奖金、奖状,开除会籍,通报全国。
6、每场比赛结束待名次排定后。张榜或电话录音(63040004、16889122)公布发奖时间。获奖者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领取奖金,逾期按自动弃奖处理。
7、领奖必须持足环小票、会员证。代领奖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及获奖鸽主会员证和足环小票。
8、根据《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规定,获奖名次鸽因空距不足,不能参加信鸽审评和品评赛但不影响我市成绩和获奖。
三 报到办法
1、报道办法参照集鸽时发放的“168信息台报到流程”。北京地区以日出、日落前后各加30分钟为标准计算飞翔时间。
2、每场比赛,市鸽会将及时验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查棚,否则按《竞翔规则与裁判法》的规定取消成绩。
3、所有比赛,自开笼后名次报满为止。
四 特比环销售、参赛要求、比赛措施、组织拍卖
1、特比环销售
(1)2007年特比环大赛采用一次收费分两次比赛的赛制。
(2)特比环售环5000个、每个500元。
(3)特比环号段:000001—004000、005001—006000
(4)售环时间:2006年12月25日上午8:00
2、参赛要求
(1)特比环须加负环,正负足环号码必须一致。凡正负足环号码缺一或不一致,足环损坏、不完整、号码残缺不全者,均不得参赛。
(2)会员购环时,必须带会员证。所有参赛会员实行当场登记、备案。替其他会员代买,必须带该会员的会员证。
(3)会员如转让特比环,受让者必须在8月20日—8月31日,持小票和会员
证到市鸽会变更、登记备案。受让者的相关数据必须输入数据库,否则,数
据库无购环者的相关数据,比赛时电脑无法确认,责任自负。
3、组织拍卖
2007年北京市信鸽协会将举行颁奖拍卖会。第一次比赛的前50名获奖鸽鸽主自愿报名参加赛后拍卖;第二次比赛的前100名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所得80%归鸽主,20%作为组织费用(获奖鸽不参加拍卖,按起拍价20%扣除);未拍出的获奖鸽主免费领回,拍卖细则另发。
4、比赛措施
鸽会从2007年9月开始对参赛会员进行验棚、核实GPS、羽数、环号、登记备案,会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验棚,否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5、为保护广大会员利益,比赛集鸽或开笼日遇恶劣天气,集鸽及比赛日期顺延。市鸽会将及时在录音电话63040004、16889122发送通知
五 每场比赛成绩在北京市信鸽协会成绩栏,
中国信鸽协会信鸽信息管理系统发布平台—中鸽网www.crpa.net.cn《中华信鸽网》(www.zhxg.com)公布。每场比赛前三名,在《北京信鸽》杂志免费刊登照片,以资鼓励。
六 本规程严格执行《信鸽规则与裁判法》。您参加本会赛事,既视为对本规程的认可。
七 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各区县,行业协会,公棚,俱乐部,在公布成绩的同时,公布《信鸽竞翔监放单》。
本规程解释权属北京市信鸽协会。
北京市信鸽协会
2007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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